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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臭水体治理需要“组合拳”

业内人士表示,治理黑臭水体要避免陷入重治理、轻保持,重晚期、轻长效的误区,重视长效的治理模式,针对不同河流特点,将现有技术集成,才能达到较好的治理效果。

我国的河道黑臭水体治理,应当和海绵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同时,还应当综合管网建设、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等

黑臭水体治理,模式比技术更重要。治理应该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水文水质特征、治理目标、阶段,综合采用不同技术。行政部门应对不同方案进行综合、系统和全方位的对比

很多治理修复技术都过于急切,长期看来并不是最好的方式。比如河道曝气,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应急性的问题。黑臭水体治理应该重视集成技术,强化管理,进行长效运行


去年4月,国家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对城市消除黑臭水体定下时间表。“水十条”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此后,四川、福建和北京等地已经对外公开了落实“水十条”的工作方案,对消灭黑臭水体进行了细化。

然而,在黑臭水体治理实践中面临诸多治理模式和技术问题。在近日举行的2015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上,业内人士表示,治理黑臭水体要避免陷入重治理、轻保持,重晚期、轻长效的误区,重视长效的治理模式,针对不同河流特点,将现有技术集成,才能达到较好的治理效果。

头痛医头不灵,系统治理是关键

应当和海绵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同时还应当综合管网建设、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等

记者了解到,从全国多地的黑臭治理来看,不少地方都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误区,缺少系统治理。这也造成不少黑臭水体治理一段时间后出现反弹。业内人士表示,治理牵涉众多内容,应该建立长效的治理机制。

以珠三角地区为例,记者在这一地区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城市黑臭水体产生的原因是河道补给水源为污水处理厂出水,缺乏自净能力,加之溶解氧过低,长时间就会造成黑臭。同时,有些城市河道属于感潮河段,涨潮时河水倒灌,加剧黑臭。此外,水务部门长期采用工程性思维,加之雨污合流、面源污染等多种因素,即使投入大量资金,仍然难以达到治理效果。

同时,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市政流域很难有环保企业进入也是黑臭问题长期存在的症结之一。“有关部门鼓励低价竞标,招标需求制定过于简单,这些都造成黑臭水体问题久拖不决。”

峰会上,天津创业环保总经理林文波表示,从国际上看,韩国首尔清溪川、英国泰晤士河、法国塞纳河都用了很长时间才治理好。目前,我国的河道黑臭水体治理,应当和海绵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还应当综合管网建设、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等。如果不进行系统治理,黑臭水体很难消除。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黑臭水体治理,需要从控制点源、面源、内生污染等多方面入手,应该一河一策。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生物学教研所教授胡洪营坦言,“黑臭水体治理,模式比技术更重要。治理应该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水文水质特征、不同的治理目标、不同阶段,综合采用不同技术。行政部门应对不同方案进行综合、系统和全方位的对比。”

不存在单一有效技术,还需“组合拳”

将黑臭水体治理分为应急治理、水质改善和长效保持3个阶段。在不同阶段,由于治理目标不同,技术实施要点也不同

黑臭水体治理存在多种技术,但是在技术选择上如何才能适应具体情况,达到较好效果一直是业内关注的问题。

去年9月,住建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制订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其中明确多种治理技术。在技术路线选择上,需要遵循“适用性、综合性、经济性、长效性和安全性”原则。截污纳管、面源控制等控源截污技术,垃圾清理、生物残体及漂浮物清理等内源治理技术,岸带修复、生态净化、人工增氧等生态修复技术以及活水循环、清水补给、就地处理、旁路治理等技术都将得到应用和发展。

胡洪营表示,对于黑臭水体治理技术上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黑臭水体治理没有“一招鲜”,需要技术集成,打出“组合拳”。

“没有某一种技术可以全面解决黑臭水体的问题,目前很多技术都过于急切,但长期看来并不是最好的方式。比如河道曝气,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应急性的问题。黑臭水体治理应该重视集成技术,强化管理,进行长效运行。”他说。

胡洪营认为,现在的黑臭治理技术存在不少误区,包括:缺乏对“实用性技术” 的长期、系统、科学的工程验证;缺乏对现有技术适用性的客观认识,缺少设计规范;缺乏技术集成的宏观思路和科学方法。

同时,技术选择上注重短期效应、忽视长效运行;注重单一措施、忽视综合治理;注重水质净化、忽视水生生态修复;注重技术措施、忽视科学管理;机械套用污水处理的思路与技术;缺乏对水生植物净化作用的科学认识等。

因此,应该根据污染程度与治理目标的不同,将黑臭水体治理分为应急治理、水质改善和长效保持3个阶段。在不同的阶段,由于治理目标不同,技术实施要点也不同。

“在应急治理阶段,应针对黑臭严重水体,采取有效措施,短期内快速缓解和消除黑臭现象。”他说,可以通过截污,控制外源污染物的进入,投加絮凝剂、除藻剂等药剂快速去除污染物,通过底泥清淤将大量污染物迁移出水体,通过补充地表水或再生水,使污染物质快速迁移、稀释。在水质改善阶段需进一步减轻水体污染负荷,采取工程措施净化水质,恢复水体景观功能。“在长效保持阶段,需要保证水质有效管理 ,确保水质改善效果的长效性。”

市场巨大,环境绩效需重视

PPP模式最终强调的是治理效果,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如何设定绩效指标成为难点之一

黑臭水体治理孕育着巨大市场。根据E20研究院去年初步测算,如果将管网新建改造、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和升级、雨水初期污染和其他面源污染治理、海绵城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与黑臭水体有关的投资均考虑在内,要达到“水十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未来几年内全国各城市投入资金需求将不少于5000亿元。

中信证券研报则显示,从黑臭水体治理投资需求看,假设全国城市建成区有1000个、每个区平均有20个中小河道且其中40%属于治理范围、每条河道中黑臭水体长度3公里、单位投资3000万元/平方公里,经测算,若2030年消除全部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对应投资需求或超过7000亿元。

“虽然市场巨大,但是市场化的模式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难点。”济邦投资董事总经理张燎表示。

张燎举例称,PPP模式作为近年来在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后期养护的市场化模式之一,既能满足地方政府在现有的财政预算内,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资本解决黑臭水体问题,又能使企业在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本和技术的过程中,完成政府的治理要求。

“但PPP模式最终强调的是治理效果,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如何设定绩效指标成为难点之一。”张燎说,“目前大多数河道治理PPP项目,基本上都是经过包装的建设—移交(BT)项目,真正按环境治理效果付费的极少,这实际上无益于缓解政府财政压力,也无益于治理效果的长久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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