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起步不久的环保产业对于大额项目操作似乎还不够熟练,对招投标过程及质量把控环节缺乏足够的经验,导致异常中标事件不断出现。近日,E20网友“秦元公子”来稿,以“故事体”描绘了一个圈外人不甚了解的招投标过程。这个故事是真实存在还是纯属虚构?请各位看完后自行分辨。而随着环境产业A、B方阵企业逐步进入市场竞争,成为招标主体,从企业绩效出发,势必会强化对产品质量和治理效果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或许会减少类似的暗箱操作。那时,我们也许可以期望,这篇故事将真正成为“故 · 事”。
近年来,大多数依赖工程和设备类投标的环保公司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新进入者越来越多,蓝海已然泛红,中标越来越少,公司的业绩下降。圈内人士吐槽无力:“经常与业主说好的标却被人半路截了去,而耗费心力去做标书截别人的标,却总是无功而返。”
那些商量好的标
“与业主商量好的标”,若在单个项目中被爆出,势必被闹得沸沸扬扬,本质直指规则本身。不得不说是圈外少见多怪,这件事其实在业内实属常见,这么说会不会让一些绝对公平主义者失望?
“真正事先没有任何想法的业主其实是凤毛麟角,但大部分有想法的业主也还是“良心”业主——如果已有内定的公司,你去买招标文件时,他们都会婉言告诉你,这个标,你们不用费心去投啦。而如果是和我们事先商量好的业主,业主也大多会这样告诉别人,如果仍有人来,那就是分母。如果完全没有分母,那我们一般会找些伙伴公司,凑够3家一起投标。”某环保工程公司的员工小良透露。
“商量好的标,是因为给了钱吗?”
“太俗了。一流乙方在招标之前都是不送钱,顶多请吃饭。谁说乙方的钱不是钱了,钱要用在实处。还有大神级别的主,招标之前,哪个企业的钱都收,等中标了,只拿中标的那一份,别的全退回去。”
英明啊!
“那找别人来陪标,需要给钱吗?”
“都是长期合作的朋友,一般不用给钱。”
相比于商量好的中标,更为暴力的要数闻名遐迩的“串标”了。这个适合竞争对手少的时候,简单的说,就是乙方联合,一起玩业主,预算 1000 万,乙方报价都不低于1200 万,至于谁中标都无所谓,中了的分钱给没中标的。
“这个手段也有人用,但因为严重犯法的,被抓把柄一定坐牢。所以要用就要用得绝对小心。”小良鉴定。
貌似合法的中间地带
招投标法中,对该类灰色操作亦有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明确:“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小良不以为然:“这很正常。业内的人都知道,要不不是要做很多无用功?一半以上的项目招投标都有猫腻,到开标现场一看便知。几十家一个价,几十家一个人出资投标现象到处都是。真正公平公正的标反而不好操作,你听说过抓阄抓到的标吗?各家情况几乎一模一样,没办法,只好抓阄咯。”
“暗箱操作的情况,为什么没有人追查呢?”
“怎么查?能找着证据吗?确实是三人投标,确实是经过比选中标的。”
确实如此。在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局里,很少有人会去录音、拍照记录自己“违法”过程。若是一方拍照,可能早已被剔除出局了。即使是为了给日后可能存在的争端预留凭据,资料放出后的结果也是两败俱伤,因而绝不轻易外流。
这样的良心业主亦有苦衷。按法律规定,项目超过一定金额限度不得不通过招标方式进行,而业主却可能早有合作已久的乙方,不愿大张旗鼓费心费力地折腾。为了给法律一个面子,又使自己的项目收到想要的效果,便只能如过家家般,组织一群人来粉墨登场,做完这场戏。“一般和我们商量好的业主,发出的招标文件基本上也都是根据我们的资质条件,一条条针对性地写上的。限制了条件,一般情况下别人也进不来。”
到嘴的鸭子是怎么飞的——低价中标
本公子对充满江湖气息的“劫镖”与“被劫镖”(此处为通假字,非错别字)很感兴趣。本来暗箱操作你情我愿,事到临头却忽然变卦一拍两散,这是为何?是负负得正,潜规则碰到无节操,倒变成公平公正市场化了?
“那些截走你们标的人,都有什么优势?”
“价格优势咯。”
在商量好的局中失利,小良愤愤不平。而与此同时,劫镖的那个通常认为自己才应该是愤愤不平的一方。在某家设计公司工作的小白就深有体会:“真正的项目太少了,我们只能见缝插针。通过各种渠道知道别家的价格,然后在投标的时候稍微低一点,中标后再扯皮。”
在庞杂的关系网中突围并非易事,低价中标也是无奈之举。蛋糕只有那么大,人员却是这么多。这么看来,被劫之人是受害方,低价中标企业亦是被人人喊打,那么赢家是谁呢?是业主,还是市场?
浑水里的规则——随便聊聊
小良这两天心情很不好。经理的脾气就到了员工身上。以前的日子,经理心思疏阔,为员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便利,而如今,买个800元的设备都要要求员工以181形式付款(先付1成款,到货后附8成款,使用半年后再付1成尾款),执行人员苦不堪言:“老子买个3000的手机都是一次结清,淘宝上买个设备还要硬着头皮和别人说181,卖家不把我当神经病已经是仁慈了。”
对于经手的各种标,小良的公司还有一套很“人性化”的工作分配方案:十拿九稳如囊中探物的工程标(公司内称其为“稳标”),交给公司老手进行,那些“本不属于自己”、企图能够侥幸截下的标(公司内戏称其为“草标”),交给新员工操作。
“你说是不是很极品?”
“也有道理嘛,草标就交给新员工全当练手了,中了那是意外收获。那些稳标可能需要各种公关维持关系呢,你酒量咋样?”
“呵呵。”